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之物业
受托物业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受托物业位置:位于 占地面积约13万 平方米;总可销售建筑面积共约 24万 平方米,计划分3 期销售。
受托物业类型:
□ 普通住宅 □ 高档公寓 □ 别墅洋房 □ 商铺 □ 写字楼 □ 车位 □其他:
受托物业: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受托代理销售的物业为目前及未来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 8万 平方米, 具体详细之《委托销售代理房号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于取得预(现)售许可证后的 3 日内(必须在开盘日前)提供给乙方(若本项目物业分批开盘,则分批提交),以保证销售目标的顺利完成。若本项目可售物业全部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则可以《房号表》替代《委托销售代理房号明细表》。
甲方关系客户
甲方关系客户:指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接待的客户。若乙方接待后才提出是甲方关系客户的,仍视作乙方客户。甲方每阶段推售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接待的甲方关系客户。甲方关系客户须经甲方总经理签字确认。
甲方的关系客户比例应控制在本合约甲方委托乙方实际可售销售单位套数比例的5%之内,该部分关系客户成交单位代理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代理费的进行结算。甲方关系客户成交比例将记入乙方已完成的实际销售率/销售目标中。
本合同服务期限
起始日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终止日期:在所代理销售之物业取得第一张《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自本项目首批物业开盘日本项目全部委托物业整体销售率达到95%,或最后一批推出单位开盘满12个月。具体撤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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