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筹备期项目室内步行街(下称“步行街”)招商管理,提升招商品质,确保项目开业后持续稳定经营,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筹备期项目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步行街的招商定位和品牌落位并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招商。
2、按照本办法形成的《招商定位和品牌落位执行书》是招商考核和招商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招商定位方案编制
1、招商中心负责于开业前10个月前,编制完成招商定位方案。
2、招商中心负责组织招商中心、营运中心、地方商管共同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分析,通过专项定位研讨会,形成招商定位方案。
3、招商定位包括目标消费群定位和业态定位:
3.1目标消费群定位需对目标消费群的区域、年龄段、收入水平、消费特征等进行分析,确定目标消费群的主要特征。
3.2业态定位包括业态占比、业态落位、业种品类及分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