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控制编制并实施科学、合理、有效的项目总体计划,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移交整个过程的进度计划控制工作。
3.引用文件
3.1 GFP4-4《设计监理程序》
3.2 GAP1-4《作业指导书控制程序》
3.3 GFP6-3《材料供应商控制程序》
3.4 GFP6-5《材料采购过程控制程序》
3.5 GFP9-5《浅基础、主体及装修工程施工监理程序》
3.6 GAP5-8《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7 GFI-ZS-4《进度目标的衡量与控制细则》
4.定义
4.1总体计划:以设计(或施工)过程中某一项具体的活动或工作作为工序的进度计划。
4.2重大进度偏差:总体计划中关键线路发生了不可弥补的延误,或非关键工序工期延误严重,导致进度控制目标发生了变化的进度延误事件。
4.3总经办:总经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