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规范公司物业验收程序,确保物业验收工作得到有效控制,以便对物业进行全面接管,保证物业入驻工作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物业的验收,与房地产开发单位的交接。
三、职责
1.物业公司接到开发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的通知报告后,总经理负责指定主管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2.验收小组负责对物业原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和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设备试运行记录等技术检验资料的验收。
3.验收小组按移交设备清单的要求对清单上的设备,按规格型号、容量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设备的安装数量、安装位置及竣工图验收。
4.验收小组对物业按运行系统验收,主要验收设施设备包括房屋建筑主体、供配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停车场智能系统、电梯系统、公共照明系统、弱电系统、园林绿化等。
5.由总经理指派人员跟开发单位办理接管手续
四、工作程序
1.验收的准备
验收小组根据开发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按设计及施工要求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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