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其相应的载体为商业地产,业态为商铺、写字楼等;制造业属于第二产业,其相应载体为工业地产,业态为厂房、仓储设施;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生产性服务业逐渐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以服务于生产而不是消费为目的,俗称2.5产业,其相应载体产业地产,建筑形态为研发楼、厂办楼,业态主要表现为总部园、创意园、物流园等,但由于我国的土地权属仅有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等几种性质,其身份却颇为模糊,不为业界所认同,以至于为许多理论界和部分媒体所不容,称其“打擦边球”,以工业用地的地价,造商务别墅或独栋写字楼,以高于厂房仓储用房的房价进行出售。社会上也有些人不理解:“为什么创意产业园出现了高租金?”、“为什么总部园可以允许居住?”,以至于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开始畏首畏尾,有部分媒体也据此大加挞找,认为工业地产商有暴利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