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中山市沙溪镇建设管理所作为拟建体育馆市政及装修工程(含建声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用于该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中山市沙溪镇建设管理所
2、工程名称:沙溪体育馆市政及装修工程(含建声工程)
3、工程地点:中山市沙溪镇
4、设计单位: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中山火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沙溪体育馆市政及装修工程(含建声工程)。工程造价约750万元。
7、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9、工期要求:工期共40日历天。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条件:
1、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及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建造师为装饰装修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为二级及以上,证书必须证企相符,证企不符的不予以受理。
3、技术负责人为两人,其中一人为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一人为装饰装修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从2008年9月1日至投标报名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