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与生命安全系统
7.电梯恢复系统
7.1自动电梯恢复系统
7.1.1应急第一阶段
当收到酒店火灾警报系统二级通知或电梯厅、机房、管井烟雾探测器启动以后,所有电梯应自动回到底楼或火灾报警系统批准的其他楼层。所有电梯应释放乘客,关闭电梯门,静止在选定楼层。所有厅门按钮和电梯按钮处于无效状态,直至系统重设或进入第二阶段。
在一楼电梯门沿附近配备烟雾探测器。如果该设备感应到烟雾,将电梯自动转入火灾模式。应在一楼设定控制开关钥匙激活恢复系统。
启动火灾报警系统的一系列反应:
所有运行背向大堂楼层的电梯直接运行到火灾报警系统设定着陆楼层。此时楼层呼叫和开门需求无效。
所有运行朝向大堂楼层的电梯直接运行到火灾报警系统设定着陆楼层。此时楼层呼叫无效。
所有独立服务的电梯直接运行到火灾报警系统设定着陆楼层。
停在中间楼层的电梯将关闭电梯门,直接运行到火灾报警系统设定着陆楼层。
停在大堂电梯厅的电梯将打开电梯门,忽略所有呼叫。
顶楼运行的快速电梯将直接朝底楼大堂运行,之后打开电梯门,忽略所有呼叫。
所有厅门按钮和电梯按钮将无效,不再接受任何呼叫。
至少提供2服务电梯的钥匙操作开关供应急之用。另外,钥匙操作应和消防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操作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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