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聯營方式和政策
第一條 聯營條件
1、乙方遵守市場管理公約規定的各項內容;
2、乙方經營的品牌經過甲方審核,商品三證齊全,符合甲方市場定位;
第二條 聯營期限
1、聯營或租賃期限暫定壹年。
2、合同期滿,乙方如想續約,須于合同期滿日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本合同自動延續壹年。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於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
第三條 聯營目標
為維護甲方商場之信譽和利益,乙方有義務按期完成一定的銷售額,並由甲方按一定比例自乙方銷售額中提取聯營分成。
1、 甲方提成標準
乙方商品所銷售的貨品,由甲方統一收款,甲方按17+2%(廣告費)的提成比列。
2、 任務指標
(1) 甲方給乙方下達的任務指標為(以下面積均為營業面積):
二層:
80平米以上為4500元/平米/月;
50—80平米為3550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為2600元/平米/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