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近况:
北京市政府网站今日公布房地产调控细则,至此已有上海、青岛、济南、成都、北京五个城市出台细则。按照“新
国八条”的规定,其他大中城市也将在本月陆续出台地方调控细则。目前五地细则与我们之前在报告(2011 年1 月
26 日“对国务院会议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评论”)中的评述基本一致。鉴于市场对限购政策的关注,我们做出以下
补充评论。
评论:
各地方限购方案与“新国八条”要求大致相同,即“禁3 禁2 禁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 套住房的,可以再购
买第2 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 套住房(禁3);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须满足一定年限)购买1 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 套住房(禁2);不能提供一定年限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
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房(禁1)。所不同的是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在当地纳税或社保的最低年限要求
和限购范围的规定。
北京、上海政策更为严格:与其他城市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在当地纳税或社保年限须超过1 年不同,北京设定为5
年,上海2 年,隐含对外地人购房更大的限制力度,我们认为短期将对北京、上海房价产生抑制作用。
其他城市限购力度相对宽松:济南本市和外地居民均可新购一套住房(不考查已有住房状况),成都限购仅限于主
城区。往后看,我们认为多数二线城市将采取“禁3 禁2 禁1”且以1 年为纳税时限的限购方案,中西部城市预计更
倾向于将限购范围划定在主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