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拟提请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对回A议案进行延期。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富力地产于2015年8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并随后于11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拟重回A股上市。
富力地产表示,现由于上述议案即将到期,因此拟提请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对上述议案予以延期。
期限延长至自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及随后的类别股东会议(以通过时间靠后的为准)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及有效至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日止)。
资料显示,根据议案富力拟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10.7亿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并用于北京富力新城、梅州富力城、无锡富力十号等9个项目。
其中,北京富力通州运河十号项目拟投入40亿元、上海虹桥项目55亿元、天津富力新城项目70亿元、北京富力新城项目90亿元、梅州富力城项目30亿元、哈尔滨富力城项目25亿元、南京富力尚悦居项目20亿元、无锡富力十号项目10亿元、佛山富力广场项目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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