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置地(上海)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浙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开发的××广场建设工程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本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在本合同项下指××置地(上海)有限公司。
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在本合同项下指浙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